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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2019-11-18 11:06:11 作者:学生工作部  来源:学生工作部 浏览次数:746

学生工作部(处)是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执行有关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坚持以学生德技并修为中心、以学风建设为重点、以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为手段、以“五育并举”综合素质培养为平台、突出抓好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努力培育思想素质高、身心健康美、专业技能强、创新思维活的高层次文化传媒人才。

主要职能包括: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学风建设、学生资助、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学生社区管理与服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学生重大活动组织与管理等。下设学生思政教育中心、心理健康与教育中心、资助发展中心和学生事务发展中心四个中心。

学生工作部(处)部长:彭涛

工作职责:全面主持学生工作部(处)工作,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副处长:易国强

工作职责:协助处长开展工作,分管学生资助发展中心、学生事务发展中心,完成学院和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副处长:任春梅

工作职责:协助处长开展工作,分管学生思政教育中心、心理健康与教育中心,完成学院和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思政教育中心工作职责(干事:刘冬辉、郭雯)

一、日常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

1、负责队伍建设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统筹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做好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划、选聘、培训、管理、竞赛、表彰、考核与绩效核算等工作。

2、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学生思想动态调研,组织开展重大节假日主题教育活动和节假日去向统计工作;强化大学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

3、组织创建优良校风、学风,开展学风建设活动。负责统筹全校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推进学生教育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4、负责学生大型活动的相关筹备和组织工作。制定开学、迎新及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等方案,指导各学院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

5、负责做好学生管理方面重大或应急事件的处置及协调工作。

6、制定和完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体系,组织开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

7、专项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8、负责处理学生违纪处理事务,做好受处分学生的跟踪教育和管理。

9、做好学生请、销假办理,做好学生休、复、退学手续办理。

10、负责“‘守正’讲堂”、国旗护卫队和文旅志愿服务分队的建设与管理。

11、负责统筹对二级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实施常态化收集、统计数据。

二、学生社区(公寓)工作

1、全面落实学校学生社区工作改革部署,统筹做好学生社区(公寓)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2、开展学生劳动教育和社区(公寓)公寓文化活动,文明寝室督查和评选工作;学生寝室微调,床位清理和新生床位预排等工作。

3、负责社区(公寓)组织建设(党团、行政)、制度建设,组织学生开展社区活动。

4、负责社区(公寓)安全、环境卫生、财产、就寝纪律管理。

5、负责建立健全学生社区(公寓)“一站式”服务,常态化协同后勤处、保卫处、信息中心、校办公室等部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阳光服务。

三、综合工作

1、负责处室工作会议组织、政治学习和会议记录。

2、负责处室印章管理,文件签发。

3、负责处室经费预算编制,汇总及各项财务支出、报账等工作。

4、负责处室资产管理,部门考勤,数据采集和教育数据统计等工作。

5、完成学院及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心理健康与教育中心工作职责(干事:胡健、郭文姣)

1、统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起草相关规章制度及方案等。

2、参与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组织一年一度的“5.25”心理健康月活动等。

4、指导二级学院成长辅导室建设与运营,并进行考核评价。

5、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心理防御体系, 做好学生心理状况信息沟通与反馈工作。

6、加强专兼职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开展专业督导和培训;开展辅导员心理知识培训;负责朋辈队伍培训,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工作;提升工作队伍整体水平。

7、实施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8、负责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完善“五个一”干预机制,加强日常排查和危机动态管理,做好心理预警防范工作等。

10、总结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规律,开展科学研究。

11、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微信公众号建设及心理测评系统维护。

12、组织安排与其他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交流合作。

13、完成学院和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助发展中心工作职责(干事:王英、李思也)

1、统筹学院的学生资助工作,健全学生资助工作体系,起草、制定、完善各项奖励资助政策、制度及具体的评定办法。

2、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国家、湖南省和学院的各项资助政策。

3、负责组织开展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审核和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全院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资助、院级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奖助工作的开展和管理工作。

5、负责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及到我省基层单位就业或服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资助等有关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管理全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工作及考核管理。

7、负责全院学生各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酬金、特殊困难补助及其他临时性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资助育人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资助育人氛围,遴选资助学生典型,促进学生励志成才,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开展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等有关主题教育活动。总结资助育人成效,开展资助育人研究工作。

9、组织做好学生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工作。

10、检查、指导、监督各二级学院对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加强过程管理和结果审定,保障各项资助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

11、完成学院和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事务发展中心职责(干事:曾煜恒、姜婷婷)

1、负责院学生会、易班学生工作站、校园网络通讯站(传媒新青年)、等部(处)下属学生组织的管理。

2、负责运动会的组织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定。

3、负责学工网站建设和部(处)下属校园新媒体的建设工作。

4、负责学工线的宣传工作。

5、负责学工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

6、负责毕业生档案管理、转寄工作。

7、负责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等业务的办理。

8、完成学院和部(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