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确保精准资助到人,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精神,现将我校开展此项工作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内容
本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650元。
二、统计范围
本学期全日制退役复学的在籍在读学生(不超过三年学制)。已享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同学期内不再重复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三、相关说明及要求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的学生,将不再补报,产生的后果自负。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退役士兵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档);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退役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建行卡复印件;
3、上一学期已提供的可不用再次提交材料,但必须在春季核实表中核实信息是否有误,二级学院统一打印由相关学生核实签字(附件2)(纸质档)。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4年4月8日下午3点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图书馆207室。
附件1: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3-2024学年退役士兵在校生秋季助学金名单(春季核实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3月29日
附件2:2023-2024学年退役士兵在校生秋季助学金名单春季核实表(需要二级学院打印学生核实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