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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2023-2024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9 10:22:54 作者:学生工作部  来源: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确保精准资助到人,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精神,现将我校开展此项工作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内容

本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650元。

二、统计范围

本学期全日制退役复学的在籍在读学生(不超过三年学制)。已享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同学期内不再重复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三、相关说明及要求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的学生,将不再补报,产生的后果自负。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退役士兵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档);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退役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建行卡复印件;

3、上一学期已提供的可不用再次提交材料,但必须在春季核实表中核实信息是否有误,二级学院统一打印由相关学生核实签字(附件2)(纸质档)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4年4月8日下午3点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图书馆207室。

附件1: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3-2024学年退役士兵在校生秋季助学金名单(春季核实表)

学生工作部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3-2024学年退役士兵在校生秋季助学金名单春季核实表(需要二级学院打印学生核实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