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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2 15:14:44 作者:学生工作部  来源: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

城乡居民保险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是个人健康的重要保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参保居民按参保年度和政策规定可享受包括普通门诊、“两病”门诊、特殊病门诊、普通疾病住院、意外伤害住院、生育、“双通道”药品、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学生群体是城乡居民医保的重要保障对象。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乡村振兴局、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41号)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组织我校截止到2024312日尚未购买城乡居民医保的学生购买此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具体要求如下:

参与对象

2884人,详见附表《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未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人员名单(2024312日)》。

二、补缴时间

即日至2024319日。

三、缴费标准

  380/

四、缴费方式:

  已参保未缴费居民直接通过“湘税社保”小程序缴费,在主页点击“城乡居民缴费”,按提示填写信息,“缴费险种”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度”选择“2024”,在线支持即可。

五、参保登记:

未参保居民可直接到灰埠社区现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通过“湘医保”服务平台完成“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六、待遇享受期:

自缴费到帐之日起到20241231日。

七、居民医保门诊、住院、大病报销政策:

1.普通门诊统筹

医院等级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议校医务室

不设起付标准


70%

560

2.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

医院等级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高血压药品支持限额

糖尿病药品支付限额

协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议校医务室

不设起付标准


70%

360/

600/

3.住院报销政策

医院等级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医保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0


85%

15万元

医保定点一级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


500


82%


医保定点二级医疗机构


800


80%

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


1200


65%

省部属医疗机构


2000


60%

4.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人员类别

起付标准

0-3

3-8

8-15

15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普通城乡居民

16000


60%


65%


75%


85%

40万元

特困、低保、返贫致贫人员

8000


65%


70%


80%


90%

不设最高限额

八、相关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积极主动,共同做好大学生参保工作宣传,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当、共建共享的理念,增强大学生依法参保、积极参保的意识。

2.按时间要求节点推进各环节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全部学生参保,做到应保尽保。

学生工作部

2023312

(全)3月12日未购买的名单大众传媒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