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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7 09:20:27 作者:学生工作部  来源:学生工作部 浏览次数:5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号)、湖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3】36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三年制大专在校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下同)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3300元/生/年,不占用省级下达的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指标)。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五)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六)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七)经学校认定、建档入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我校今年秋季学期在籍全日制大专在校生中已建档入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分学期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分为3档,其中一等助学金44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2200元/生/年。

三、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学生总人数

贫困生认定入库数

贫困生扣除一等余数

助学金名额


一等助学金(重点关注)

二等指标数/全校总人数10813*本院学生总人数

三等指标数/贫困生扣除一等余数*本学院贫困生扣除一等余数


新闻与传播学院

2447

758

557

202

60

312

574已核实

国传传播学院

946

249

140

108

23

79

210已核实

新媒体技术学院

2017

623

438

185

49

247

480已核实

影视艺术学院

1151

252

186

66

28

104

198已核实

管院学院

1944

718

500

218

48

281

547已核实

视觉艺术学院

2308

563

409

154

57

230

441已核实

合计

10813

3163

2230

933

265

1253

2451

注:所有一等助学金人员核定是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3】36号)文件要求,首先重点保障2023年9月下发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给予最高档次(一等)资助,但因一等指标数不够,结合文件要求,对于“边缘易致贫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学生”这两类予以关注,根据指标数故调整至其他等级资助保障。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10月18日-10月22日)

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请并提交《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自律承诺书等材料,并在湖南智慧资助新系统进行申请。

(二)学院初评(10月23日-11月3日)

1.辅导员组建公示无异议的班级、年级评议小组(5-7人,非参评学生代表),进行材料筛选审核,将符合申请条件的拟推荐名单上报二级学院评选工作小组。

2.各二级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二级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学工干事、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对班级、年级拟推荐的学生进行审查,提出拟推荐名单,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审议同意后,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10月30日-11月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名单及材料于11月3日下午5点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同时将所有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名单数据导入湖南省学生资助老系统国家助学金申请栏目提交,同时省智慧资助新系统进行审核并提交上报学校。

(三)学校评选公示(11月6日-11月14日)

学生工作部汇总复审全校国家助学金拟推荐名单及材料,并报学校评选小组审查,确定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月15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对评选过程有异议的学生,可在二级学院公示期间向二级学院评选工作小组提出投诉或举报,二级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报学工部备案。申请但未获得推荐的学生,二级学院需及时告知原因。

五、材料报送要求

1、二级学院将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数据11月3日前分别导入省级资助老系统,同时审核湖南省智慧资助新系统的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金申请,提交上报学校;

2、二级学院提交纸质材料:《资助评选情况登记表》、《2023-202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名单表》、二级学院评选国家助学金报告、《2023年中央下发数据特困学生自愿放弃汇总表》(根据实际情况交,有自愿放弃学生则还需提供一份学生手写的情况说明书),其他纸质材料留二级学院存档备查;

3、国家助学金评选报告要求,包含评选依据、评选程序、分配名额、名单公示和评选结果等基本情况,纸质档由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

6纸质档于11月3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图书馆207室学生工作部办公室,电子档打包发送至邮箱250738947@qq.com逾期未报送合格材料视为学院弃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廉洁自律,认真组织做好相关评选工作,杜绝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凡违反操作程序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空出名额作废。

(二)把控时间,高效推进。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照通知安排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将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收取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欧阳娟老师,办公电话:0731-84028761。

附件:

1.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2023-2024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名单表

3.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年度资助评选情况登记表

4.2023年中央下发数据学生自愿放弃汇总表

5. 中央下发认定一等助学金名单(除边缘易致贫和突发困难类别外)

6. 中央下发边缘易致贫和突发困难学生名单(务必给予其他等级资助)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