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助管理
资助管理
关于开展2023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08:54:03 作者:学生工作部  来源:学生工作部 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2〕13号)附件7《湖南省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和湖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3〕34号)要求,此次申报的资助对象为: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①2023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②补报2009-2022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11-2022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在校生、2013-2022年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

2.直招军士国家资助: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至2023年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3.符合《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消防救援人员参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

4.退役士兵学费减免:①2022年、2023年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②2011-2023年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退役士兵。

5.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二、申报及审核时间

2023年9月5日-9月28日期间,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开展资料审核,并于9月28日下午3点前将合格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图书馆四楼心理中心417室(临时办公点)。10月中旬前学校审核上报系统,10月下旬-11月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审核。11月10日前,学校将审核通过的数据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逾期将推迟一年申报。

三、资助类别

1.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补偿

2.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学费减免

3.退役士兵助学金

四、报送资料清单

(一)应征入伍学生学费(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学费减免

1.应征入伍毕业生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I》原件 2 份(双面打印,先盖好入伍地武装部公章,第二是学校财务核实盖章,第三是学校资助中心盖章,第四是学校党政办盖章)

◆ 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在一张A4 纸上)

◆《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必须能清楚看见武装部公章)

◆《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必须能清楚看见学院公章)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1份(学籍状态:毕业/结业)

◆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1份(如提供其他银行卡请务必注明开户行全称和本人及家长电话号码)

2.应征入伍在校生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原件 2 份(双面打印,先盖好入伍地武装部公章,第二是学校财务核实盖章,第三是学校资助中心盖章,第四是学校党政办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在一张A4 纸上 )

◆《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必须能清楚看见武装部公章)

◆休学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必须能清楚看见学校教务处公章)

◆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1份(学籍状态:休学)

◆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1份(注明开户行全称和本人及家长电话号码)

3.退役复学学生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II》原件2份(退役复学)(双面打印,先盖好入伍地武装部公章,第二是学校财务核实盖章,第三是学校资助中心盖章,第四是学校党政办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在一张A4 纸上 )

◆《退役证书》复印件1份(必须能清楚看见武装部公章),并审核原件

◆复学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必须能清楚看见学校教务处公章)

◆当年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1份(学籍状态:注册学籍)

◆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1份(注明开户行全称和本人及家长电话号码)

4.退役入学学生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 II》原件2份(退役入学)(双面打印,先盖好入伍地武装部公章,第二是学校财务核实盖章,第三是学校资助中心盖章,第四是学校党政办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在一张A4 纸上 )

◆《退役证》复印件1份(必须能清楚看见武装部公章)

◆当年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1份(学籍状态:注册学籍)

◆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1份(注明开户行全称和本人及家长电话号码)

(二)退役复学(入学)学生国家助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原件1份(打印填写,院系签字盖章)

◆《退役证》复印件1份(必须能清楚看见武装部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在一张A4 纸上 )

◆在校证明原件1份(院系盖章)

◆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1份(注明开户行全称和本人及家长电话号码)

注意:1.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原件。

2.退役学生材料应按学年申报,仅需向学校提交一次申请材料。

  3.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可以无限期补报,退役士兵复学(入学)学费减免只能申请当年补报上一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不能补报,请及时申请。

4.学生收款账户应为学生本人账户,原则上填写入学时学校统一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使用该账户,需与学校资助中心协商后填写,以确保补偿款准确及时到账。

4.每年申报时间为9月份,请在当年9月底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将推迟一年申报。

五、工作要求

1.此次申报是中央专项资金下达的依据,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提前安排部署,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岗到人,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务必确保数据信息详实、准确、完整,确保不遗漏不失误。

2.根据相关规定,享受退役士兵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3300元/年)学生不能重复享受国家助学金,为杜绝学生重复申报,避免各二级学院因重复评选导致工作资源浪费,在此规定,所有退役复(入)学学生只从退役士兵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途径申请。如果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可享受一等助学金,由二级学院另行填写报表,学校将根据应助尽助的原则,另行造表补发1100元差额,同等享受一等助学金的标准。

3.要按照“先免后补”的原则落实退役士兵学费减免政策,严禁“先交后退”。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校学工部资助中心联系。

联系人:欧阳娟   联系电话:0731-84028761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9月4日

退役学生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