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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度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7 11:15:58 作者:学生工作部  来源:学生工作部 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根据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相关精神,现就2020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好中选优;在严格考核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出在学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辅导员。

二、评选对象

各二级学院专兼职辅导员(含学生干事)。

三、评选基本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素质能力过硬。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3.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能够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政治领导、思想引导、情感疏导、学习辅导、行为教导、就业指导,引导教育学生成为能够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4.积极开拓创新。善于结合学生工作实际进行探索,积极运用新的工作形式和载体,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经验。

5.敢于担当作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脱贫攻坚、助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等重大工作推进中,在学校20周年办学成果展等重大活动组织中,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重大事件处置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

四、评选优先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的辅导员,在评选过程中享有优先权:

1.在参加2020年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课题研究和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等活动中表现积极突出,以及在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工作创新研究中表现优秀。

2.积极从事和参与学生工作理论研究,2020年以来发表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学生管理方面的科研论文。

3.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服从组织安排,投身志愿服务,积极宣传党和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精神,按照学校工作要求,与学生联系密切,报送信息及时、准确,工作成效好,在抗击疫情中表现突出。

五、评选比例

全校学生干事5名,专职辅导员46名,兼职辅导员41名,优秀辅导员按照全校辅导员总数的15%评选。各学院要严格标准,所推荐人选务必满足评选条件,推荐人选严格控制在本学院辅导员的15%以内。

六、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填写《优秀辅导员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优秀事迹材料1份。

2.二级学院研究推荐。推荐人选须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并经公示后,1月13日前上报学生工作处。

3.网络投票。1月13日至18日将在易班平台首页开设投票通道,发动全体师生投票,详细流程另行通知。

4.学校评审小组审定。1月21日前学校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处、人事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团委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为成员,负责优秀辅导员的审定工作。

5.统一公示三天后确定人选。

七、表彰与奖励

1.由学校授予 “2020年度优秀辅导员” 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及奖金。

2.推荐参评2021年湖南省“辅导员年度人物”、“最美辅导员”。

  八、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要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推进学生工作和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学习先进典型的重要载体。在推荐过程中,各学院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推荐,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2.推荐人选须提交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需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 格式为JPG。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 文档电子版,格式为DOC或者DOCX,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

3.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1月12日前将《优秀辅导员推荐名册》、《优秀辅导员申报表》及个人事迹材料等纸质稿交至学生工作处,《优秀辅导员推荐名册》、《优秀辅导员申报表》、事迹材料及个人照片电子稿发至184395407@qq.com。逾期未交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推荐。

联系人:刘冬辉,电话:13723874943。

附件:1.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优秀辅导员申报表

2.2020年度优秀辅导员推荐名册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月6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