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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1 11:15:07 作者:学生工作部  来源:学生工作部 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处(室):

现将《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

      违纪处分暂行办法

中共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印发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部署和措施,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维护正常校园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违纪行为处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处理,3次及以上批评教育无效,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一)未按要求佩戴口罩,不听劝阻的;

(二)不配合进出两码查验、体温检测、证件检查,课前点名、晚点名的;

(三)返校时不如实递交健康承诺书的;

(四)在校内进行商业活动、售卖防疫物资的;

(五)累计3次以上不按学院要求完成每日健康打卡的;

(六)在宿舍内串访、聚集交流、聚众吸烟,不听劝阻的;

(七)在校园封闭期间点外卖、收快递,不听劝阻的;

(八)学院认定的其它行为。

第四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

(一)疫情信息、返校复课个人健康承诺书信息等填报不实的(如故意瞒报身体健康异常信息、重点疫区行程史接触史、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新冠肺炎等传染病史、出国出境情况等学院要求提交、核验的信息);

  (二)未经批准擅自以不安全不文明方式离开校园封闭区域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带校外人员进校的;

(四)未按要求参加新冠疫苗接种、核酸检测且不听劝告的;

(五)学院认定的其它行为。

第五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长沙市甚至出省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返校且不服从学院管理的(如拒绝劝返、拒绝隔离等);

(三)传播不实疫情信息或发表不正当言论,引起学生、校园或社会恐慌等不良影响的;

(四)组织、煽动学生不服从学院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造成校园秩序混乱的;

(五)损害他人或学院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学院认定的其它行为。

第六条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因故意瞒报个人身体健康异常信息,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

(二)违反学院防疫管理相关规定,拒不接受教育,并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

(三)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不按规定流程进行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扰乱隔离区域秩序的;

(四)不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

(五)学院认定的其它行为。

第七条 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要求和管理规定中已明确纪律处分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明确的,按照本办法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决定。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