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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 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9 10:21:47 作者:学生工作部  来源:学生工作部 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坚定信仰、砥砺品德,勤奋学习,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湘教通〔2021〕348号《关于评选2022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我校即将开展2022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条件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

2. 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 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异。

4. 在校期间,所在寝室被评选为“文明寝室”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 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

6.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7. 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院级一等奖学金,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两次及以上。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自主创业方面的2022届毕业生由各二级学院从项目开展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8. 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推荐名额

省级“优秀毕业生”(含自主创业方面的优秀毕业生):各二级学院推荐名额严格控制在本学院毕业生总数的4%以内(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推荐名额的90%,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推荐名额的10%,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指标不互相调剂),毕业生总人数以2022届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备案数为准。

  (三)评选办法

1. 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辅导员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 二级学院考察。二级学院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

3. 学校推荐。学校全面审核各二级学院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和校内多处醒目公告栏公示7天后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4. 省教育厅审定。省教育厅学生处对学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条件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思想过硬。

2.学习刻苦,本学年各科成绩专业排名靠前,在文化、体育、科技等方面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 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爱护公物、认真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无任何违纪行为。

4.在校期间,所在寝室被评选为“文明寝室”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等级以上。

6.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细化指标,并将评选方案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二)推荐名额

各二级学院推荐名额严格控制在本学院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毕业生总人数以2022届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数为准。

  (三)评选办法

1. 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辅导员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 二级学院考察。二级学院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在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

3. 学校审定。学生工作处全面审核各二级学院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后,上报校领导审批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三、奖励办法

  1. 经评定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含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2022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2022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由学校优先推荐给用人单位。

2. 经评定的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授予“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优秀毕业生由学校优先推荐给用人单位。

3.公开表彰。所有获奖学生均在2022届毕业典礼上进行公开表彰,荣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将由学生工作处于2022年5月在校园媒体陆续宣传表彰;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各二级学院在本院所属公众号进行陆续宣传。

四、评选要求

1. 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要将评选文件政策向全体2022届毕业生解读到位,防止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遗漏。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和创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2. 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3. 要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五、交材料时间及要求

1. 时间:2022年1月17日前

2. 上交材料(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纸档2份、相应获奖证书复印件纸档2份(省级获奖证书1项即可或校级证书2项);申报退伍优秀毕业生填附件1并附《退役士兵证》复印件1份。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纸档2份、相应创新创业材料纸档2份;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3)纸档1份及电子档;

  (4)《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4)纸档1份;

(5)《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5)纸档1份及电子档;

    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郭老师,电子档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253794575@qq.com

                                          学生工作部(处)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